远程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董事变动的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变动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汤兴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到龄退休,汤兴良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辞去相应职务后,汤兴良先生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兴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汤兴良先生离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汤兴良先生自2020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撤销公司其他风险警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深化企业改革创新等诸多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回顾过往,任职期间,汤兴良先生领导公司全面厘清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整改,纠正前实际控制人引起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经过三年多的系统规范及治理改革,公司于2023年11月顺利实现“摘帽”,经营发展重回正轨。立足当下,汤兴良先生领导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号召,严格把关经营计划,2024年公司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5G工厂,实现营业收入44.47亿元,净利润7,021.3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8.92%、37.34%。展望未来,汤兴良先生领导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自身优势和行业趋势,为公司进一步迈向高质量发展规划了“百亿远程、百年品牌”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并围绕长期规划于2024年推动了公司上市以来首个定增项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汤兴良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稳定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赵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简历

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马琪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安排原因,马琪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相应职务后,马琪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马琪先生离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0%。马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忠实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马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圣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黄圣哲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1、赵俊先生简历

赵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担任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赵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在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除此之外,赵俊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圣哲女士简历

黄圣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8月生,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担任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黄圣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在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副总经理。除此之外,黄圣哲女士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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